裁判评议:成都蓉城申诉4个判例,3次判罚维持正确

裁判评议:成都蓉城申诉4个判例,3次判罚维持正确

来源: 足球直播吧

裁判评议:成都蓉城申诉4个判例,3次判罚维持正确

北京时间7月16日,中国足协发布第13期裁判评议。评议内容包括中超联赛第18轮成都蓉城对重庆铜梁龙一战的4个判例,评议组均认为相关判罚决定正确,VAR未介入也正确。

根据中国足协公布的全文,7月14日晚,裁判委员会评议组进行了本赛季第十三期(20260714期)裁判评议工作。本期共评议12个判例,来自近期中超、中甲及中乙联赛中相关俱乐部的申诉,其中5个判例在主要判罚决定上存在错漏判。

在成都蓉城与重庆铜梁龙的判例一中,第24分钟,成都蓉城9号在对方罚球区内与重庆铜梁龙3号接触后倒地。评议组认为,双方争抢位置时有一定程度的推拉动作,属于比赛中可接受的相互接触,不构成犯规。

判例二发生在第25分钟,成都蓉城18号在与重庆铜梁龙11号接触后倒地。评议组认为,成都蓉城18号在未争抢球的情况下主动走向对方,后者只有手臂和脚部的轻微接触,不构成犯规,也不属于暴力行为。

判例三出现在第45+1分钟,成都蓉城发角球后,成都蓉城9号在对方罚球区内与重庆铜梁龙3号接触后倒地。评议组认为,重庆铜梁龙3号手臂与成都蓉城9号接触,但接触程度并未明显限制后者移动和争抢,从倒地情况看,也有借接触顺势倒地的成分。

判例四发生在第49分钟,重庆铜梁龙11号进球。评议组多数成员认为,他与成都蓉城18号背部有接触,但并未明显阻碍或影响后者起跳争抢球,进球有效,裁判员判进球有效的决定正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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